ISSUE 13 策展經濟與注意力資本
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與包浩斯——「前衛」的內感經濟
何不巧妙地想像一下,1927年包浩斯(Bauhaus)的創始人建築師瓦爾特·格羅皮烏斯(Walter Gropius)與戲劇導演歐文·皮斯卡托(Erwin Piscator)一起坐下來,共同思考他們對「總體劇場」(Totaltheater)的未來願景。他們希望創造一個劇場,在一個動態的空間中結合不同的舞台模式,同時突破傳統鏡式舞臺(proscenium stage)的剛性結構。格羅皮烏斯提出的方案,有著能旋轉和移動的平台,觀眾的視角會在演出中被改變。除了在機械結構的創新,他還設想將燈光和電影的投影光結合,好擴大劇場空間並強化觀賞體驗(圖1)。作為戲劇與電影融合的先驅,皮斯卡托將其視為「激活」觀眾的大好契機,在此同時,亦能將緊要的社會議題轉化到其中。1 縱然心懷著宏偉的願景,當時的包浩斯前衛者們也未必能想像,在近一世紀後,台灣儼然實現了這一烏托邦式的舞台概念。
圖1:總體劇場模型(The Totaltheater Model),埃爾溫·皮斯卡托(Erwin Piscator)繪製。

隨著「臺北表演藝術中心」(Taipei Performing Arts Center ,下簡稱TPAC)的落成,顯見的是,這座建築毅然融合了格氏和皮氏的「總體劇場」模型,以及安多爾·魏寧格(Andor Weininger)在包浩斯構想的「球形劇場」(Spherical Theater)之概念。TPAC於2022年8月正式啟用,標誌著台灣在文化基礎建設跨出了重要的一步。2 本文探討了TPAC場館概念的構成,從籌備的遊牧時期直至竣工的過程,其中也思索了TPAC作為《臺北藝術節》及《亞當計畫-亞洲當代藝術行動論壇》(ADAM, Asia Discovers Asia Meeting for Contemporary Performance)舉辦地所扮演的角色。

「前衛」現身於TPAC

當人們漫步在台北的士林區時,不禁會被TPAC的獨特外形所吸引,這也引起了各種象徵性的解讀。很多在地人會用冰嫩豆腐佐沉色皮蛋-皮蛋豆腐-這一小吃對建築做聯想。在建築師雷姆·庫哈斯(Rem has Koolhaas)(大都會建築事務所,Office for Metropolitan Architecture, OMA)與姚仁喜(姚仁喜大元建築工場,ARTECH)的合作下,為了讓公眾更了解其設計,也將其形象比喻為一鍋三味,尤其將該建築體與士林夜市的文化意象相進行聯繫(圖2))3。這種座擁與根植在地的理念,爾後也轉化為了「Open For All」(為所有人開放)的精神。於是乎,TPAC定位自己為「亞洲共製中心」(Asian co-production center)和「城市的藝術劇院」,在區域生產的網路中扮演了一個獨特的角色。4

圖2: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入口,作者拍攝。
1 參見瓦爾特·格羅皮烏斯的文章 “Vom modernen Theaterneubau, unter Berücksichtigung des Piscatortheaterneubaus in Berlin [On Modern Theater Construction, with Consideration of the Piscator Theater Construction in Berlin],” in Knut Boeser and Renata Vatková (eds.), Erwin Piscator. Eine Arbeitsbiographie in 2 Bänden, Bd. 1 (Berlin 1916–1931) [Erwin Piscator: A Working Biography in 2 Volumes, Vol. 1 (Berlin 1916–1931)]. Berlin: Edition Hentrich, 1986, 148–149. See also Lichtenberg, Drew, The Piscatorbühne Century: Politics and Aesthetics in the Modern Theater After 1927. Milton Park. New York: Routledge, 2022.
2 TPAC是新一代「表演藝術中心」(PAC)的一部分,包括「台中國家歌劇院」和「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」,分別自 2016 年和 2018 年起向公眾開放。
3 參見Izzy Kornblatt, “Drama Queen: OMA’s Taipei Performing Arts Center Floats Above the City, Promising New Possibilities for the Making of Theater,” Architectural Record 210 (2022): 60–67, 66.
4 參見台北表演藝術中心112年預算書。公開網址:https://tpac.org.taipei/information-2.
「3+1」是這座建築採用的空間設計概念,當中圓形和兩個方塊形的結構,又從主結構體向不同的方向延伸。5 這一設計的目的,不僅讓觀眾不僅能欣賞舞台演出,還可以參與製作過程本身——這大大地挑戰了傳統的觀演經驗,觀眾席現在被置於旁側,取而代之的是將舞台、排練和製作空間置於建築的核心位置。為了讓公眾能夠直擊「劇場如何運用」,建築師特意在三個劇場之間,設計了一道特殊的「參觀迴路」(Public Loop)。當然,民眾在「倫敦國家劇院」(London’s National Theatre)的「謝林後巷」(Sherling Backstage Walkway)也同樣得以一窺這類後台的支援技術6,這種思路或許也啟發了TPAC對「迴路」的設計。緊接,TPAC的「大劇院」與「藍盒子」劇場還能組裝成一座「超級大劇院」,這樣的建築配置,又讓人聯想到維度廣闊的總體劇場(圖3)。TPAC的第三個主要舞台——「球劇場」(Globe Playhouse),雖然借鏡莎士比亞的環球劇場(Globe Theatre)之名,但在包浩斯的劇場基礎上更進一步——大都會建築事務所似乎受到魏寧格(Andreas Weininger)1927年設計的「球形劇場」(Kugeltheater)的影響,而魏氏也曾明表「球形劇場」是對總體劇場的回應。據悉,這種劇場模型被認為受到了「遊牧馬戲團」和「希臘露天劇場」的影響,然而,當時的構思並未深入探討實現的方式(圖4) 7。其他對環形觀劇有貢獻而未實現之劇場,概括而言,即「寰球:城市劇場中心」(The Universal: An Urban Theatre Centre)之概念8,也可能在設計過程中被考慮。當中,亦有艾蒂安-路易·布勒(Étienne-Louis Boullée)的巴黎歌劇院(Paris Opera),以及弗雷德里克·J·基斯勒(Frederick J. Kiesler)於1959至1961年間構思的「無盡劇院」(Endless Theatre)。
圖3:2022年台北時裝週期間的超級大劇場(The Super Theater),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提供圖片。
圖4:「空間劇場」(The Raumtheater),安多爾·魏寧格(Andor Weininger)於1927年繪製。
5 該配置包括 1,500 個座位的「大劇院」、 800 個座位的「球劇場」和 800 個座位的「藍盒子」,所有這些都整合在一個連貫的佈局中。
6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,TPAC的底層不僅為(公共)表演提供了空間,而且樓上多達六個排練空間可用於公共展示。此外,一樓和二樓的其他公共空間也有可能被改造用於表演。
7 1925年至1928年間,魏寧格是舞台工作室的成員,在包浩斯舞蹈中扮演了關鍵角色。他為 1927 年包浩斯建築系的成立設計了「球形劇場」(Kugeltheater)。詳見 bauhaus 3/1927 –special edition“bühne” [stage] of the Bauhaus journal.
8 參見Frederick J. Kiesler, “The Universal,” in: 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Arts (ed.), The Ideal Theatre: Eight Concepts (New York: 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Arts, 1962), 93–94.

有關總體劇場的概念,格羅皮烏斯宣稱的「總體性」(totality)很容易招之誤解。增加劇場中的技術和機械絕非是他所謂的「總體性」之潛力所在,反之,必須深入格氏對「格式塔思維」(gestalt thinking)及其哲學潛力的信念,在這一語境下「總體性」才能加以被理解,因此「合成」(synthesis)、「統一」(unified)、「合作」(cooperation)或「集體」(collective)等論調9,無一不表現在他當時的辭藻中。在這個相對早期的時期,包浩斯關於舞台的想法就充滿高度實驗性,這意味著需要將自身身體置於藝術研究的中心位置,並試圖提供一道直入生活經驗的路徑。10 然而,考慮到現代主義的核心——與包浩斯及其前輩對普世性(universality)訴求,再思考「複合」(multiple)和「流動」(liquid)的現代性,以及多元潛能(pluri-potentialities)等概念,不免會讓人提出這樣的疑惑:TPAC的建築概念中,借鑒了一個歐洲歷史上的前衛運動,這是否真的有具有特別意涵?11 這個問題的意涵,進一步在「超級大劇院」的開放空間被突顯了出來,正因它喚起了東亞表演文化的歷史,暗示了一種重新學習、或者說治癒西方鏡框式劇場模式的潛力。

TPAC的發展和身份定位

深入那段TPAC充滿抱負的發展史,會發現2004年正值大規模的文化投資時期,該專案是在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推出的「新十大建設計畫」下所規劃。政治的變遷,伴隨台北市府與中央政府之間的競爭,也再三影響了專案的進展。原定於2013年竣工,但直到2012年才開始進行工程施作。在2016年,該專案又遭遇了另一次重大挫折,當時主要的承包商破產,導致預算加倍,甚至超過了兩億美元。此外,由於政治上的躑躅,使得劇院與鄰近夜市的整合出現了額外的複雜性,這反映在文化包容性以及建立一個地標的冀望之間,有著根本的矛盾。12 毫無疑問,與台北最大的劇院綜合體「國家兩廳院」之代表性競爭,也影響了後續的規劃,因為TPAC的大劇院在規劃之時,無法容納比兩廳院更多的觀眾。故此,為了與兩廳院最為突出的紅色形象(Pantone色票1797C)形成對比13,TPAC的色調顯然經過層層慎重的選擇,並被暱稱為「北藝藍」。

有關界定TPAC的身份定位和職責方向,其實早在建設期間就已經啟動。與台北現有的劇院相比,也可簡稱為「北藝中心」的TPAC,其到來旨在表達藝術創作的轉型,以及強調製作過程和需求的重要性,這些都在後續的策劃和製作方法中得到了進一步的體現。在籌備處主任王孟超的主持下,施工的延期被構思為一個策略性的機會,使得該機構能在藝術家、觀眾以及國際網路之間建立關係。在接受採訪時王孟超就明確指出,儘管有所挫折,然而延宕的時間卻使TPAC得以「交流和扎根」14。因此,2017年至2022年間是形成TPAC管理架構和運作規範的關鍵時期,最終,它被確立為一個「亞洲共製中心」與「實驗藝術創作中心」。15 2017年,TPAC和藝術家暨策展人林人中共同推出了《亞當計畫-亞洲當代表演網絡集會》,這是培養新興藝術人才,還有未來專業藝術網路的戰略舉措之一。每年八月,《亞當計畫》與《台北藝術節》結合舉行活動,而這是從其他亞洲區域的表演藝術會議模式中汲取的靈感16,不過,其「藝術家會議」的概念自成一格,並以三週的「藝術家實驗室」(藝術家駐地經驗分享)的形式來實施,而之前的參與者則會擔任客座策展人的角色17。在駐地結束後,《亞當計畫》會邀請國際專業人士來到台北,而實驗室的藝術家則進行未完成作品的展示,並伴隨著眾多的網路交流活動(圖5)。這一由藝術家主領的計畫,通過促進長期合作作品的機會,為在地和國際藝術家提供支持,從而有別於以往的製作模式。在台灣,《亞當計畫》自此成為同類型活動中運行最久的平台。18

圖5:《亞當計畫》的藝術家Ihot Sinlay Cihek在2023年的藝術家實驗室分享會上的表演,作者拍攝。

2018年,TPAC擴大了其網路影響力,承擔了《臺北藝術節》、《臺北藝穗節》和《臺北兒童藝術節》的組織工作,鞏固了自身重塑台灣表演藝術生態的任務,以及拓展國際影響力的角色。自2019年開始,林人中還與TPAC共同策劃一個面向學生和專業新人的工作坊《Camping Asia》。此計畫不但促進了歐洲、美洲和亞洲藝術家之間的交流,也加強了TPAC與法國「國家舞蹈中心」(Centre national de la danse)的夥伴合作關係。19

就這樣,在台灣文化場館的競爭環境中,TPAC在拓展國際網路方面的重視,使其脫穎而出。在具有不同輪廓的場館諸如「國家兩廳院」、「臺灣戲曲中心」和新完工的「臺北流行音樂中心」之間,TPAC此時已樹立自身為一個多元化的平台,涵蓋超越傳統戲劇和音樂劇的廣泛藝術呈現。在其中,節目的編排還有著實驗性作品、舞蹈表演和跨學科合作,這有利於相互的國際合作,也吸引了多樣化的觀眾群體。有鑒於草創團隊的規劃,節目種類的橫幅發展被大加鼓勵,使其不執著過去台灣窠臼的、以類型為基礎的表演藝術生態:2020年到2024年初,TPAC由台灣知名劇場導演劉若瑀擔任董事長,以及具有藝術背景的資深舞台設計師王孟超擔任執行長,他們對在地的藝術生態系統有廣泛的了解,並擁有許多國際巡演的經驗。這個團隊還有新加坡策展暨戲劇顧問鄧富權(Tang Fu Kuen),鄧氏曾於2018年至2022年擔任《台北藝術節》的策展人;除此此外,還有初期塑造TPAC真正的「前衛」時期20,以及策劃《亞當計畫》和《Camping Asia》的林人中。2024年1月,在劉若瑀與王孟超完成三年任期後,TPAC任命了新的領導團隊。新任董事長由王文儀出任,她先後擔任國家臺中歌劇院的藝術總監,也曾在2008至2011年間擔任《臺北藝術節》的總監;王詩尹則成為新任執行長,曾在《臺北兒童藝術節》以及台北多個藝術行政中任職。21 這種對管理層方針的重新聚焦,無疑標誌著TPAC由早期藝術家主領模式的轉變。理想的情況下,由於塑造亞洲表演網路方面的成功(尤其是《臺北藝術節》和《亞當計畫》),TPAC將會在藝術家主領的節目和合作形式上發展下去。

重新定義TPAC機構架構中策展人的角色

從2017年至2022年為止,當這棟地處士林的場館仍在建設時,《臺北藝術節》和《亞當計畫》有如都市遊牧者般,在台北市的各個公共場地舉行活動。22 此時,鄧富權和林人中優先考量藝術中的探索性,而非傳統的、公式化和規格化的製作模式,他們持續提攜以「研究及發展」為基底的表演實踐,作為在民主台灣乃至廣泛東亞地區脈絡中,一個持續探索社會議題的透鏡。這個游牧時期會根據各方提案的概念,以及策展人和藝術家的對話,時時處於不停發展的製作狀態,並根據作品的實際需求進行量身訂製,屢屢在各個場地嘗試空間和臨時設置。23 2023年,林人中除了繼續擔任《亞當計畫》策展人的角色之外,還接替鄧富權成為《臺北藝術節》的第一位藝術家暨策展人。林氏在首屆藝術節以《萬物運動》(Dancing Ecosystems)為題,採取了激進的實驗性跨類型方法,聯合了來自視覺和表演藝術領域的藝術家。24 該次策展的提案,旨在將新成立TPAC改造成一個沉浸式的聚會空間,以挑戰製作表演中的既定慣例與分類制度。與《萬物運動》的空間探索相對比,2024年林氏的《時間博物館》(Embodying Theirstories)更圍繞地深入台灣及東亞戲劇史的相關議題。《時間博物館》強調時間是劇場的核心元素,在保持遊玩性和創新精神的同時,也為TPAC大量潛在的觀眾群,安排了較為傳統的節目單。

「前衛」抱負的平衡

自2022年TPAC場館竣工以來,暫且不論那已提及的建築存在感,如今已轉向更集中化的節目製作模式。這一變化,考慮到仍進行著《臺北藝術節》及其相關計劃,TPAC在集中人力和財務資源的同時,卻也改變了自身的運作方法,使其在結構上更加與機構的規範、鏡框式的劇場看齊。25 想必在這種動態的運作方法中,也突顯了該中心在當代定位中根本的緊張關係:儘管TPAC至始至終標榜「Open For All」(為所有人開放),並推廣如音樂劇及台灣傳統戲曲等等節目,但年度的藝術節和策展計劃,仍然持續關注創新和實驗性的實踐。

總結文前討論過的要點時,TPAC的「前衛」時期或許會被被描述為一個概念化的策展時代。在這個時期,林人中和鄧富權的方法對於培育這個機構的「元經濟」(meta-economy)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,它藉由藝術家和專業人士的組成,共同打造出一個橫跨地區的活力社群——不僅一方面擴展了表演策展人的角色,也讓其承擔了另一面重要的結構性責任。在重新思考表演的呈現方法的同時,這個角色也必須制定跨國交流網路的策略。在台灣的定居型殖民脈絡中,殖民歷史、族群多元與意識形態等緊迫問題彼此交織。策展和藝術家策展尤其需要強調促成一種星座式組合(constellations),使其能揭示表演作品如何在本地、全球的時空脈絡中被創作,以及背後促成其可見性的機制與形式。這一情況類似於德國魏瑪時代的前衛藝術,在廣闊變化的當代表演生態之上,也反映來自經濟的生存能力,以及變幻莫測的政治期許壓力。26 誠然,TPAC的設計受到「總體劇場」和「球形劇場」的模型影響,應證了思想觀點即是製造世界的中心。然而,相比時常和包浩斯聯繫在一起的「功能主義」(functionalism),這些1970年代以降的概念來到由藝術家主領的機構,卻預視著一個更為深入的社會美學轉型之願景——備忘著未來,無論在策展性還是藝術性維度27,這將是一座全方位探索的超級劇場。如今,藉著將表演空間重新想像成一個「聚集」的場所,正如「總體」或「超級」劇場的理念那樣,毫無置疑,必有著修復式(restorative)和新形式的多重連結性(pluri-connectivity)。

9 參見瓦爾特·格羅皮烏斯(Walter Gropius) 1923年發表的文章 “The Theory and Organization of the Bauhaus.”
10 這一方面可能促使羅斯李·戈德堡 (RoseLee Goldberg) 在 1977 年將包浩斯舞台置於表演藝術和前衛藝術的歷史中——人們仍然經常在這樣的背景下觀看其戲劇藝術家。參見 RoseLee Goldberg, “Oskar Schlemmer’s Performance Art,” Artforum, 16.1 (1977): 32–37.
11 「… 試圖以「前衛」的角度來討論台北的新表演藝術中心,並將這一主要源於歐美的概念移植到台灣的背景中,可能會顯得既具有挑戰性,又因為台灣在過去有著不對稱的國際共同製作經驗而顯得多餘。」原文 “… as attempting to discuss Taipei’s new performing arts center through the lens of the “avant-garde,” and to transplant this primarily Euro-American concept into the Taiwanese context, may seem a challenging and, given a history of asymmetric international co-production experiences in Taiwan, redundant exercise.” 參見Lei, Daphne P., “Interruption, Intervention, Interculturalism: Robert Wilson’s HIT Productions in Taiwan.” Theatre Journal 63, no. 4 (December 2011): 571–586.
12 參見Goudsmit, Inge et al., “A Performing Arts Centre for Whom?: Rethinking the Architect as Negotiator of Urban Imaginaries,” Urban Studies 61, no. 2 (2024): 350–369.  
13 參見「國家兩廳院」形象設計與整合:國家兩廳院商標圖形意涵。 https://npac-ntch.org/about/introduction/duty.
14 參見盧家珍、黎家齊「專訪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執行長──王孟超 10年風雨終見晴」。 https://www.opentix.life/article/1554307546923573248?srsltid=AfmBOor6TtJANCKLRTQv0NnyPakjZ6iPsecmKN0tjEJ0EtjUGI-tGX9W
15 這段時期出現的措施包括2016年《TPAC音樂劇人才培訓計畫》(Musical Theatre Training Project)、2017年《亞當計畫-亞洲當代表演網絡集會》(Asia Discovers Asia Meeting for Contemporary Performance,ADAM)、2019年《Camping Asia》以及2020年《馬戲棚計畫》(Circus Factory)。
16 參考模式包括與《首爾表演藝術節》(Performing Arts Market in Seoul, SPAF)同期舉辦的《首爾表演藝術市集》(Seoul Performing Arts Festival, PAMS);與《阿德萊德藝術節》(Adelaide Festival)和《墨爾本RISING國際藝術節》(RISING Melbourne)相關的《澳洲表演藝術市集》(Australian Performing Arts Market, APAM);和《橫濱國際表演藝術會議》(Yokohama International Performing Arts Meeting, YPAM)。
17 關於《亞當計畫》在2021年的活動和發展,請參閱林人中所編輯的《身體網絡:當代表演的文化與生態》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出版,2022。
18 《亞當計畫》在早期的概念上建立在些機構的活動中,例如《華山藝術生活節》(Huashan Living Arts Festival,2010-2013年)和「表演藝術國際交流平台」(Taiwan Performing Arts Connection,後更名為CO3,2015-2017年)也為其奠定了基礎。此外,發起人林人中也認為,由王墨林於2000年創辦的《台灣國際行為藝術節》(Taiwan International Performance Art Festival, TIPAF)等在地藝術家主領的活動激發了《亞當計畫》的概念。此外還有自2021年起,國家兩廳院發起兩年一度的「台灣週」,甭提該活動亦連結了《台灣國際藝術節》(Taiwan International Festival of Arts, TIFA)。
19 激發《Camping Asia》靈感的「Camping」之概念,是由瑪蒂爾德·莫尼爾 (Mathilde Monnier) 於2015年擔任法國「國家舞蹈中心」(全稱Centre National de la Danse,簡稱 CND,始於90年代)主任期間發起的。
20 在這種背景下,另將埃爾文·皮斯卡託(Erwin Piscator)在「諾倫多夫廣場劇院」(Theater am Nollendorfplatz)建立的「皮斯卡托工作室」(Piscator Studio)進行相提並論是很有趣的。TPAC的《亞當計畫-藝術家實驗室》和《Camping Asia》的集體主義教學方法採用了類似這些開創性的錯舉。
21 參見[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2屆董監事名單公布 王文儀任第2屆董事長 執行長由王詩尹出任]。台北表演藝術中心 (TPAC),2024 年 1 月 31 日。 https://tpac.org.taipei/news/255.
22 《亞當計畫》在入駐TPAC前的場地,包括「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」和「大稻埕戲苑」。音樂節使用的場地包括「中山堂」、「城市舞臺」、「水源劇場」、「烏梅劇院」(在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內)、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校園等。
23 例如,「福爾摩沙馬戲團」(Formosa Circus Art, FOCA)與菲律賓藝術家Leeroy New之間的合作系列項目,便是在他們於2017年《亞當計畫》活動中首次相遇後開始,並於2018年成為ADAM的「Kitchen」計劃的一部分,然後在2019年該節日中展出;以及藝術團體「鬼丘鬼鏟」(Ghost Mountain Ghost Shovel)的《不知邊際,不知所謂事件》的開發循環,該作品於2022年在中山堂開幕。鬼丘鬼鏟於2019年和2020年的台北藝術節期間展出了創作階段的作品,包括《VX》和《圖書室錄音》(The Library TAPES),探索了多種人員組合和概念性方向。《不知邊際,不知所謂事件》接管了劇場,通過複雜的現場藝術啟發帶來的體力消耗和持續性敘述,結合了電影化、媒介化的現場元素。
24 其中包括陳煜典(Chen Yu-Dien)和范承宗(Feng Cheng-Tsung)的《脫殼》(The Rite of Lobster)、李銘宸(Lee Ming-Chen)和羅智信(Luo Jr-Shin)的《百葉》(Louver/Shutter/Blinds/Hundred Leaves),以及在台北表演藝術中心(TPAC)屋頂花園舉行的《2023臺北藝術節給植物的音樂會系列》,這些實驗系列皆展示了藝術家之間的合作。
25 遷址進一步突顯了該建築設計上固有的社會限制。TPAC雖然擁有寬敞、充滿日光的排練室,但也面臨實際問題,例如電梯狹窄,暗示上層樓層並未設計用於容納大量人數。此外,缺乏為來訪的藝術家或策展人提供的臨時住宿空間,表明TPAC附和於傳統的「表演藝術中心」模式,緊密遵循「西方劇場」的慣例——主要集中在表現、展覽和演出,而非擔當更廣泛的社區聚集空間角色。
26 在嘗試平衡相較保守的全年節目安排,以及《台北藝術節》和《亞當計畫》這類項目時,決策越來越受到需要達到收入目標,好提高場館自籌資金比例的運作。這突顯出在機構框架內保持藝術創新的挑戰,因為藝術研究和探索,免不了會質疑機構本身的政治和生存問題。
27 到目前為止,超級大劇場只用於具商業脈絡的場合。《台北時裝週》(Taipei Fashion Week)在2022年秋季將這個空間改造成T型台,而2024年3月舉辦的《2024劇場技術展》(THEATRE TECH EXPO)也採用了這一空間模式。這兩個活動都允許在場的觀眾自由移動,讓人聯想到瓦爾特·格羅皮烏斯(Walter Gropius)與歐文·皮斯卡托(Erwin Piscator)模型的另一個名稱「Raumtheater」(即「空間劇場」),意指表演者和觀眾之間沒有空間上的分隔。

1 參見瓦爾特·格羅皮烏斯的文章 “Vom modernen Theaterneubau, unter Berücksichtigung des Piscatortheaterneubaus in Berlin [On Modern Theater Construction, with Consideration of the Piscator Theater Construction in Berlin],” in Knut Boeser and Renata Vatková (eds.), Erwin Piscator. Eine Arbeitsbiographie in 2 Bänden, Bd. 1 (Berlin 1916–1931) [Erwin Piscator: A Working Biography in 2 Volumes, Vol. 1 (Berlin 1916–1931)]. Berlin: Edition Hentrich, 1986, 148–149. See also Lichtenberg, Drew, The Piscatorbühne Century: Politics and Aesthetics in the Modern Theater After 1927. Milton Park. New York: Routledge, 2022.

2 TPAC是新一代「表演藝術中心」(PAC)的一部分,包括「台中國家歌劇院」和「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」,分別自 2016 年和 2018 年起向公眾開放。

3 參見Izzy Kornblatt, “Drama Queen: OMA’s Taipei Performing Arts Center Floats Above the City, Promising New Possibilities for the Making of Theater,” Architectural Record 210 (2022): 60–67, 66.

4 參見台北表演藝術中心112年預算書。公開網址:https://tpac.org.taipei/information-2.

5 該配置包括 1,500 個座位的「大劇院」、 800 個座位的「球劇場」和 800 個座位的「藍盒子」,所有這些都整合在一個連貫的佈局中。

6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,TPAC的底層不僅為(公共)表演提供了空間,而且樓上多達六個排練空間可用於公共展示。此外,一樓和二樓的其他公共空間也有可能被改造用於表演。

7 1925年至1928年間,魏寧格是舞台工作室的成員,在包浩斯舞蹈中扮演了關鍵角色。他為 1927 年包浩斯建築系的成立設計了「球形劇場」(Kugeltheater)。詳見 bauhaus 3/1927 –special edition“bühne” [stage] of the Bauhaus journal.

8 參見Frederick J. Kiesler, “The Universal,” in: 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Arts (ed.), The Ideal Theatre: Eight Concepts (New York: 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Arts, 1962), 93–94.

9 參見瓦爾特·格羅皮烏斯(Walter Gropius) 1923年發表的文章 “The Theory and Organization of the Bauhaus.”

10 這一方面可能促使羅斯李·戈德堡 (RoseLee Goldberg) 在 1977 年將包浩斯舞台置於表演藝術和前衛藝術的歷史中——人們仍然經常在這樣的背景下觀看其戲劇藝術家。參見 RoseLee Goldberg, “Oskar Schlemmer’s Performance Art,” Artforum, 16.1 (1977): 32–37.

11 「… 試圖以「前衛」的角度來討論台北的新表演藝術中心,並將這一主要源於歐美的概念移植到台灣的背景中,可能會顯得既具有挑戰性,又因為台灣在過去有著不對稱的國際共同製作經驗而顯得多餘。」原文 “… as attempting to discuss Taipei’s new performing arts center through the lens of the “avant-garde,” and to transplant this primarily Euro-American concept into the Taiwanese context, may seem a challenging and, given a history of asymmetric international co-production experiences in Taiwan, redundant exercise.” 參見Lei, Daphne P., “Interruption, Intervention, Interculturalism: Robert Wilson’s HIT Productions in Taiwan.” Theatre Journal 63, no. 4 (December 2011): 571–586.

12 參見Goudsmit, Inge et al., “A Performing Arts Centre for Whom?: Rethinking the Architect as Negotiator of Urban Imaginaries,” Urban Studies 61, no. 2 (2024): 350–369.

13 參見「國家兩廳院」形象設計與整合:國家兩廳院商標圖形意涵。 https://npac-ntch.org/about/introduction/duty.

14 參見盧家珍、黎家齊「專訪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執行長──王孟超 10年風雨終見晴」。 https://www.opentix.life/article/1554307546923573248?srsltid=AfmBOor6TtJANCKLRTQv0NnyPakjZ6iPsecmKN0tjEJ0EtjUGI-tGX9W

15 這段時期出現的措施包括2016年《TPAC音樂劇人才培訓計畫》(Musical Theatre Training Project)、2017年《亞當計畫-亞洲當代表演網絡集會》(Asia Discovers Asia Meeting for Contemporary Performance,ADAM)、2019年《Camping Asia》以及2020年《馬戲棚計畫》(Circus Factory)。

16 參考模式包括與《首爾表演藝術節》(Performing Arts Market in Seoul, SPAF)同期舉辦的《首爾表演藝術市集》(Seoul Performing Arts Festival, PAMS);與《阿德萊德藝術節》(Adelaide Festival)和《墨爾本RISING國際藝術節》(RISING Melbourne)相關的《澳洲表演藝術市集》(Australian Performing Arts Market, APAM);和《橫濱國際表演藝術會議》(Yokohama International Performing Arts Meeting, YPAM)。

17 關於《亞當計畫》在2021年的活動和發展,請參閱林人中所編輯的《身體網絡:當代表演的文化與生態》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出版,2022。

18 《亞當計畫》在早期的概念上建立在些機構的活動中,例如《華山藝術生活節》(Huashan Living Arts Festival,2010-2013年)和「表演藝術國際交流平台」(Taiwan Performing Arts Connection,後更名為CO3,2015-2017年)也為其奠定了基礎。此外,發起人林人中也認為,由王墨林於2000年創辦的《台灣國際行為藝術節》(Taiwan International Performance Art Festival, TIPAF)等在地藝術家主領的活動激發了《亞當計畫》的概念。此外還有自2021年起,國家兩廳院發起兩年一度的「台灣週」,甭提該活動亦連結了《台灣國際藝術節》(Taiwan International Festival of Arts, TIFA)。

19 激發《Camping Asia》靈感的「Camping」之概念,是由瑪蒂爾德·莫尼爾 (Mathilde Monnier) 於2015年擔任法國「國家舞蹈中心」(全稱Centre National de la Danse,簡稱 CND,始於90年代)主任期間發起的。

20 在這種背景下,另將埃爾文·皮斯卡託(Erwin Piscator)在「諾倫多夫廣場劇院」(Theater am Nollendorfplatz)建立的「皮斯卡托工作室」(Piscator Studio)進行相提並論是很有趣的。TPAC的《亞當計畫-藝術家實驗室》和《Camping Asia》的集體主義教學方法採用了類似這些開創性的錯舉。

21 參見[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2屆董監事名單公布 王文儀任第2屆董事長 執行長由王詩尹出任]。台北表演藝術中心 (TPAC),2024 年 1 月 31 日。 https://tpac.org.taipei/news/255.

22 《亞當計畫》在入駐TPAC前的場地,包括「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」和「大稻埕戲苑」。音樂節使用的場地包括「中山堂」、「城市舞臺」、「水源劇場」、「烏梅劇院」(在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內)、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校園等。

23 例如,「福爾摩沙馬戲團」(Formosa Circus Art, FOCA)與菲律賓藝術家Leeroy New之間的合作系列項目,便是在他們於2017年《亞當計畫》活動中首次相遇後開始,並於2018年成為ADAM的「Kitchen」計劃的一部分,然後在2019年該節日中展出;以及藝術團體「鬼丘鬼鏟」(Ghost Mountain Ghost Shovel)的《不知邊際,不知所謂事件》的開發循環,該作品於2022年在中山堂開幕。鬼丘鬼鏟於2019年和2020年的台北藝術節期間展出了創作階段的作品,包括《VX》和《圖書室錄音》(The Library TAPES),探索了多種人員組合和概念性方向。《不知邊際,不知所謂事件》接管了劇場,通過複雜的現場藝術啟發帶來的體力消耗和持續性敘述,結合了電影化、媒介化的現場元素。

24 其中包括陳煜典(Chen Yu-Dien)和范承宗(Feng Cheng-Tsung)的《脫殼》(The Rite of Lobster)、李銘宸(Lee Ming-Chen)和羅智信(Luo Jr-Shin)的《百葉》(Louver/Shutter/Blinds/Hundred Leaves),以及在台北表演藝術中心(TPAC)屋頂花園舉行的《2023臺北藝術節給植物的音樂會系列》,這些實驗系列皆展示了藝術家之間的合作。

25 遷址進一步突顯了該建築設計上固有的社會限制。TPAC雖然擁有寬敞、充滿日光的排練室,但也面臨實際問題,例如電梯狹窄,暗示上層樓層並未設計用於容納大量人數。此外,缺乏為來訪的藝術家或策展人提供的臨時住宿空間,表明TPAC附和於傳統的「表演藝術中心」模式,緊密遵循「西方劇場」的慣例——主要集中在表現、展覽和演出,而非擔當更廣泛的社區聚集空間角色。

26 在嘗試平衡相較保守的全年節目安排,以及《台北藝術節》和《亞當計畫》這類項目時,決策越來越受到需要達到收入目標,好提高場館自籌資金比例的運作。這突顯出在機構框架內保持藝術創新的挑戰,因為藝術研究和探索,免不了會質疑機構本身的政治和生存問題。

27 到目前為止,超級大劇場只用於具商業脈絡的場合。《台北時裝週》(Taipei Fashion Week)在2022年秋季將這個空間改造成T型台,而2024年3月舉辦的《2024劇場技術展》(THEATRE TECH EXPO)也採用了這一空間模式。這兩個活動都允許在場的觀眾自由移動,讓人聯想到瓦爾特·格羅皮烏斯(Walter Gropius)與歐文·皮斯卡托(Erwin Piscator)模型的另一個名稱「Raumtheater」(即「空間劇場」),意指表演者和觀眾之間沒有空間上的分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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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芙蕾達·費亞拉(Freda Fiala)是一位表演學者和策展人。曾是奧地利科學院的博士研究員(P.h.D. fellow of the Austrian Academy of Sciences),並在維也納、柏林、香港和國立臺灣大學學習戲劇、電影與媒體研究及中文研究,其研究聚焦在東亞的表演文化和跨文化關係網絡。她也曾在維也納美術學院(Academy of Fine Arts)和維也納大學(University of Vienna)教授表演理論,並在DISTANZ出版社、《PAJ表演與藝術期刊》(PAJ A Journal of Performance and Art)/MIT出版社、PAR Performing Arts Redefined和台北市立美術館等機構發表過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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